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特别要全面落实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确定牵头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安全监管监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要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即: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重点区域;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全国“两会”、夏季汛期、“奥运会”期间等重点时段,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组织对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乡镇场区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统筹协调好联合督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或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参与。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五)标本兼治,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部门(单位)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对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形成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