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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巴政办〔2008〕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巴各单位:
  近年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自治县安全生产状况呈现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但安全事故总量仍然偏大,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一些部门(单位)安全隐患突出,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为认真贯彻自治区、地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自治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现就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部门(单位)、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有效落实。同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实现到2010年自治县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排查治理的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县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等;
  3、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4、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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