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巴政办〔2008〕5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县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促进农业机械化可持续发展,加快和谐巴里坤建设进程,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刘学明 自治县副县长
副组长:陈晓龙 县农机局局长
巴哈提努尔 县安监局局长
郑建元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杜 玛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队长
刘桂清 县农机监理站副站长
高德勇 县农机监理站副站长
斯玛胡勒 西山监理分站站长
张布尔别克 大河镇监理分站站长
马建林 石人子乡监理分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监理站,办公室主任由县农机监理站副站长刘桂清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二、职责分工
(一)县农机局职责
1、负责牵头组织全县“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对各乡镇场区、各相关部门(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和验收;
2、通过广播电视、发布公告、张贴宣传图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开展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3、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制订完善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各项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业务办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4、加强农机安全检查工作,特别要做好农忙季节的农机安全检查;
5、强化农机年检、注册登记等工作,避免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
(二)各乡镇场区职责
1、各乡镇场区要成立由乡(镇)长为组长,分管副职领导为副组长,乡农机、农科、派出所、学校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农机监理站,办公室主任由乡农机监理站站长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2、各乡镇场区要与各村委会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聘请村委会主任兼任乡农机安全管理员;
3、加大农机安全宣传力度,在本乡(镇)重要道路路口、显著地段设立警示牌、固定标语和宣传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