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重点
(一)污染减排方面
1、围绕完成污染减排任务,开展对重点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的集中整治,减少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重点对新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汇友化工有限公司减排措施落实进行督促;对双格热力公司在建的污染治理设施进行跟踪督办;对尚未建成水污染治理设施的俊业制麦有限公司和兴隆淀粉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限期整改;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进行跟踪落实。
2、对工业园区建设管理中的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汇友化工有限公司保障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的各项措施进行重点督查、跟踪督办。严格履行环评审批程序,确保工业园区企业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
(二)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方面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管理制度,重点整治柳条河流域以及饮用水源地周边企业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的排污企业,责令其停产整治。禁止新上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建设项目。通过定期向社会公布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提高公众对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参与率、知晓率。
2、集中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等重点行业专项检查。对已建成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规模、防渗措施、渗滤液排放等环节进行重点督查。
3、落实地区要求挂牌督办企业的关停时间。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
结合自治县实际,确定整治重点内容,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8月底前,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地区报送我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和实施方案。
(二)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8月-10月)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源问题、工业园区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和集中排污问题、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问题以及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集中调查摸底和集中整治。公开查处、曝光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做到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到位,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对失职渎职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和违法违纪的企业及有关人员责任追究到位。查处情况和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于9月20日前上报地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表彰阶段(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