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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巴政办〔2008〕1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行政企事业单位,驻巴各单位: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九月一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哈行办发明电〔2008〕29号)精神,进一步加大自治县环境执法力度,打击违法排污行为,遏制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结合自治县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强化节能减排和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集中整治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努力遏制污染反弹,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从而促进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推进自治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自治县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成立自治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自治县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李建勇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发改委主任姚诚德、经贸局局长高彦龙、环保局局长王友德同志担任;成员由县环保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加列力、监察局副局长努尔别克、经贸局副局长李国宾、司法局副局长努尔巴西、安监局副局长蔡永茂、建设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鸿斌、 工商局副局长张宏伟 、环境监察监测大队队长张勇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召集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调查、汇总、上报开展专项整治情况;组织对县域重点污染源和企业典型案件的查处;对县域整治情况进行抽查、稽查和督办;定期向地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办公室主任由加列力同志兼任,工作人员由王世清(县经贸局)、钱友强(县工商局) 、钟华(县司法局) 、许晓涛(县安监局)、王宗武(县发改委)、路保先(县建设局)、刘兴刚(县环保局)等同志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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