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冠状动脉造影、心脏激光打孔术、肿瘤生物治疗中的T淋巴细胞回输法、肿瘤热疗法等诊疗项目。
6、各种微波、频谱、远红外线等辅助治疗项目。
7、应用r-刀、x-刀、医疗直线加速器、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项目。
附件2:
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不予补偿的诊疗及其他项目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会诊费、出诊费、远程诊疗费、家庭病床费等;
2、自请特别护理费、上门服务费、优质优先费等特需医疗服务费以及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
3、病历工本费、疾病证明书费、微机查询与管理费、各种帐单工本费、磁卡费等。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如雀斑、粉刺、疣、痤疮、祛斑、色素沉着与脱发(含斑秃)、白发、脱痣、穿耳、鞍鼻、隆胸、单眼皮改双眼皮、按摩美容等项目。
2、各种整容、矫形(脊髓灰质炎后遗症除外)和生理缺陷治疗如割狐臭、正口吃、矫斜眼、“0”形腿、“X”形腿、屈光不正、视力矫正等手术项目。
3、糖尿病决策支持系统、睡眠呼吸监测系统、微量元素检测、骨密度测定、人体信息诊断、电脑选择最佳妊娠期、胎儿性别与胎儿发育检查等诊疗项目。
4、各种减肥、增胖、增高、健美、戒烟等诊疗项目。
5、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除围产期保健)等项目。
6、各种医疗咨询(包括心理咨询、健康咨询、饮食咨询、疾病咨询)、各种预测(包括中风预测、健康预测、疾病预测)、各种鉴定(司法鉴定、工伤鉴定、医疗鉴定、亲子鉴定)、健康指导等项目。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眼、义齿、义肢、助听器、健脑器、皮(钢)背心、钢围腰、钢头颈、胃托、肾托、阴囊托、子宫托、拐杖、轮椅、畸形鞋垫、药枕、药垫、热敷袋、压脉带、输液网、提睾带、疝气带、护膝带、人工肛袋等器具。
3、各种家用检查检测仪(器)、治疗仪(器)、理疗仪(器)、按摩器和磁疗用品等治疗器械。
4、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人类器官源或组织源及商业行为的获取器官源、组织源的相关手术等。
2、除肾脏、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前列腺增生微波(射频)治疗、氦氖激光血管内照射(血疗)、麻醉手术后镇痛新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