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村卫生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8〕1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县村级卫生室建设工作的领导,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村级卫生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苏天前(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田 刚(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叶向能(自治县发改局局长)
田维刚(自治县卫生局局长)
成 员:严 政(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李如禹(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太雄(自治县建设局局长)
田 猛(自治县环保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