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卫生局财政局关于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8〕1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县卫生局、财政局关于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
(县财政局 县卫生局 2008年6月20日)
为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逐步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贵州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黔卫发〔2008〕60号)及地区卫生局、财政局《
关于做好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铜地卫〔2008〕105号)要求,特制定我县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方案。
一、2009年参合金标准及参合目标
从2008年起,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每人每年按80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参合农民每人每年按40元补助,地方财政对参合农民每人每年按40元补贴。2009年,参合农民筹资标准每人20元。地委、行署把新农合工作列为“十件实事”之一,按照要求,县委、县政府明确我县2009年度农民参合率必须完成95%,力争达到100%,要求在2008年12月25日前必须完成2009年度的参合金收缴任务。
二、合作医疗资金的收缴及管理
筹资工作要做到农民自愿、基金安全、手续健全、责任明确。要坚持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切实规范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手续,自愿缴费,禁止强迫乡、村干部、村医等代缴费,或用财政拨款冲抵农民缴费等错误行为发生。从2008年开始,对下一年度的参合金收缴工作实行常年征收,收缴办公室设在乡镇合管站。参合金的收缴实行月报制,由乡镇合管站将收缴的参合金于每月25日前存入县合作医疗基金专户,严禁将基金挤占、挪用。
三、切实加强票据管理
严格票据管理制度,加强票据管理,全县统一标准,统一收费票据。新农合票据由各乡镇合管站负责统一领取和管理。在领取(核销)时,必须准确填写登记表,认真核对票据数量、票据编码,然后领票(核销)人签字认可。如因领票人的疏忽造成票据遗失或毁损的,由领票人承担全部责任,除按票面金额进行赔偿外,另外处票面金额两倍的罚款。结帐时,必须票款同步。同时,要详实填写好参合登记册。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