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实验学校新建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8〕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强县实验学校新建工程建设的领导,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实验学校新建工程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苏天前(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晓凤(自治县人大副主任)
严黔闽(自治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田 刚(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昌杰(自治县教育局局长)
叶向能(自治县发改局局长)
严 政(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陈太雄(自治县建设局局长)
李如禹(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田 猛(自治县环保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