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印府发〔2008〕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2007年,全县各级各部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
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圆满完成了2007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肯定成绩,鼓励先进,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对2007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如下:
一、先进单位(9个)
(一)乡镇人民政府
一等奖:罗场乡人民政府,奖牌1个,奖金4000元。
二等奖:天堂镇人民政府,奖牌1个,奖金3000元。
三等奖:板溪镇人民政府、新业乡人民政府,奖牌各1个,奖金各2000元。
(二)安全生产专业办公室
一等奖:消防安全专业办公室,奖牌1个,奖金4000元。
二等奖: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办公室、教育安全专业办公室,奖牌各1个,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地质灾害安全专业办公室、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办公室,奖牌各1个,奖金各2000元。
二、先进个人(54人)
吴文斌 (县委办) 田洪江(县政府办)
张著深(县政府办) 代志华(县政府办)
朱琴芬(县安监局) 严 政(县财政局)
彭显盛(县监察局) 任江勇(县委政府督查室)
潘勇军(县文广局) 田 松(县公路管理段)
严天阳(县供电局) 吴家发(张家坝梵净山管理站)
肖大海(县安监局) 严易权(县通讯中心)
张晓琴(县邮政局) 严慧蓉(县财保公司)
杨明江(县运管所) 严 华(县人寿保险公司)
贺 尖(县检察院) 黄 康(峨岭镇安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