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印府发〔2008〕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2007年,全县各级各部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圆满完成了2007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肯定成绩,鼓励先进,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对2007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如下:
  一、先进单位(9个)
  (一)乡镇人民政府
  一等奖:罗场乡人民政府,奖牌1个,奖金4000元。
  二等奖:天堂镇人民政府,奖牌1个,奖金3000元。
  三等奖:板溪镇人民政府、新业乡人民政府,奖牌各1个,奖金各2000元。
  (二)安全生产专业办公室
  一等奖:消防安全专业办公室,奖牌1个,奖金4000元。
  二等奖: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办公室、教育安全专业办公室,奖牌各1个,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地质灾害安全专业办公室、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办公室,奖牌各1个,奖金各2000元。
  二、先进个人(54人)
  吴文斌 (县委办)     田洪江(县政府办)
  张著深(县政府办)   代志华(县政府办)
  朱琴芬(县安监局)   严 政(县财政局)
  彭显盛(县监察局)   任江勇(县委政府督查室)
  潘勇军(县文广局)   田 松(县公路管理段)
  严天阳(县供电局)   吴家发(张家坝梵净山管理站)
  肖大海(县安监局)   严易权(县通讯中心)
  张晓琴(县邮政局)   严慧蓉(县财保公司)
  杨明江(县运管所)   严 华(县人寿保险公司)
  贺 尖(县检察院)   黄 康(峨岭镇安监站)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