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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兴县活动的实施意见

  7、加强企业质量基础工作。各企业应建立健全科学先进的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骨干企业和产品出口的企业要瞄准国际先进水平,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完善企业测量管理体系申报和测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产品尽快进入电子监管网;中小型企业的产品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积极申报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民营、乡镇小型企业要消灭无标生产,按标准组织生产,依法生产经营,积极争取申报测量管理体系认证。
  (四)加强市场监督和打假工作,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打假扶优,营造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是激励企业重视抓好质量的推动力,也是“质量兴县”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措施。一方面要提高质量监督工作有效性,调整质量监督工作重点和范围,生产环节要逐步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加大产品质量监督后处理力度,完善监督抽查公告制度、通报制度和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整改制度,注重帮扶企业整改,提高产品质量;流通环节要进一步完善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委托验货制度,严把产品进货质量关。一方面要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假工作,加强对市场商品质量、计量监督检查,查处标识不符、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短斤少两等违法行为,重点严厉打击危害人体健康、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坑农害农商品的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打假扶优和创建“购物放心一条街”、“无假货商店”等活动,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消费者营造放心的购物环境。
  (五)广泛动员,共同参与,营造“质量兴县”氛围。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特别是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质量兴县”活动,大力宣传质量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名牌产品企业,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质量兴县”活动的环境和氛围,使“质量兴县”活动深入人心。
  (六)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县设立质量奖励专项基金,主要用于质量攻关项目和对名牌产品、质量效益型企业的宣传表彰。评选年度“质量兴县”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奖励。
  五、步骤和要求
  2008年是“质量兴县”关键阶段,重点是加强企业的质量工作,深入开展打假扶优活动,巩固市场经济秩序整治成果。
  2009年,深入开展“质量兴县”工作,并根据目标要求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
  2010年,完成目标任务,进行“质量兴县”活动达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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