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县农业局要做好农业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业和农业标准化进程,把质量工作贯穿到农业发展的全过程,提高全县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11、县乡企局要做好乡镇企业的质量、标准化、计量等指导工作,加强对乡镇企业的质量教育,促进乡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实物水平提高。
12、自治县公安局、司法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和协助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13、县环保局要加大污染整治力度,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14、县交通、商贸、旅游、电力、邮政、通讯、医疗卫生以及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等服务行业要根据各自行业的特点和自身质量工作的实际情况,强化服务意识和质量意识,改进经营服务条件和设施,贯彻国家和省服务质量管理标准,开展服务名牌创建活动,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促进服务质量上台阶。
15、电视台,通讯中心要加大对“质量兴县”活动的宣传力度,把握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重点抓好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实物质量的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高低,关系到“质量兴县”工作成效的好坏,必须着力推动企业质量水平上新台阶,发挥企业在“质量兴县”活动中的“排头兵”作用。
1、牢固树立“以质取胜”观念,以“质量兴县”为契机,通过在企业中开展“质量兴企”或“质量兴业”活动,扎实做好质量管理的各项工作,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产品竞争力。
2、企业的法人代表对本企业的质量工作负总责,要制订企业质量管理目标和措施,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成立有力的质量管理机构,指定一名负责人具体抓质量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质量缺陷问题,对质量难点要组织技术攻关;开展市场对产品要求和用户对产品质量满意度的分析研究,使企业产品适销对路。
4、制订科学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奖惩措施。通过指标分解把质量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把产品质量同职工的报酬挂钩;施行质量监控制度,层层严把质量关。不合格的原材料和配件不入厂,不合格的半成品不入下一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出厂,对整个生产过程实行质量控制,同时做好售后跟踪服务和市场信息反馈工作。
5、注重科技进步,抓好产品结构调整。各企业根据自己的产品的销路、效益、市场前景等情况,引进先进技术设备,重点提高产品档次,增加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质量优、效益好的拳头产品。
6、实施名牌战略,提高市场占有率。企业应以质量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依托,下功夫创立名牌,发挥名牌效应,提高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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