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兴县活动的实施意见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质量兴县”活动的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质量兴县”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县人民政府成立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另行文),负责“质量兴县”活动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考核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质监局,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把“质量兴县”目标落到实处。县直相关部门要在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本部门的质量工作,相互配合,共同推进“质量兴县”工作深入开展。
  1、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认真履行“质量兴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方案起草、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为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道路,加大对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和无证生产的查处工作,严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及质量检验关,确保安全生产。要及时推广“质量兴县”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推动“质量兴县”活动的深入开展
  2、县发改局要把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使质量工作落实到各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具体工作中去。
  3、县经贸局要大力指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组织开发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抓好产品结构调整,增强企业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开展“质量兴企”“质量兴业”活动,确保“质量兴县”总体目标顺利完成。
  4、县建设局要加强对建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健全工程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强化对建筑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的监督,大力推行建设监理制,切实提高工程质量。
  5、县招商引资局要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坚持以“以质招商”,把好质量关,注重引进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有竞争力的项目。
  6、县科技局要加大企业技术创新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大力发展和应用高新技术,增强产品科技含量,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档次,加快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进程。
  7、县卫生局要加强对生产、销售卫生用品企业的监督,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疗卫生服务的清理整顿,着力提高医疗行业服务质量。
  8、县药监局要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管理,强化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过程的质量监督;严厉打击制售伪劣药品行为;做好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促进药品质量的提高。同时抓好食品放心工程有关工作。
  9、县工商局要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依法实施合同监管,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命名活动,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查处假冒仿冒商标等侵权行为;查处合同欺诈、销售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假维权工作力度,维护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