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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兴县活动的实施意见

  5、引导骨干企业按ISO10012国际标准完善测量管理体系:2008年达到1家,2009年达到2家以上,2010年达到3家以上。
  6、积极实施名牌战略和开展产品免检工作,形成一定数量的省级名牌和国家免检产品:通过2008年积极培育、宣传、推荐力争2009年达到1个以上,2010年达到2个以上。
  7、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建立农业标准体系和监测体系;积极实施省《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建立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主要农产品质量达到或高于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要求,推出一批优质农产品。
  8、推进地理标志产品工作,继续扩大本县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带动县域经济发展,形成一定数量和规模的优势产品:在梵净山翠峰茶的基础上,继续申报梵净山绿茶地理标志保护工作。
  9、落实政府打假工作责任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整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严重的区域和市场,使消费者和名优企业投诉大幅度减少。
  (二)工程质量
  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综合试车和验收一次合格,确保连续生产或正常使用;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96%以上,其中优良率达到全省同期平均水平以上,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率为“零”,基本消除一般质量通病;争创一定数量的省、地优良样板工程和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
  1、第一阶段(2007年):已全面完成。
  2、第二阶段(2008年至2009年上半年):大力提高参建各方主体质量意识,加强对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管,消灭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工程实体的监管,严格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完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严把工程质量验收关,保证我县工程质量事故率继续保持为“零”;通过企业质量认证和工程创优活动推动我县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全县50%以上的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程优良率基本达到全省同期平均水平。
  3、第三阶段(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普遍推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工程创优活动, 实现我县60%以上的设计、施工企业通过相关质量认证;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综合试车和验收一次合格,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96%以上,工程优良率在全省同期水平以上。
  (三)服务质量
  在交通、商贸、旅游、电力、邮政、通讯、医疗卫生以及金融、保险、房产业、信息咨询等服务行业全面推行ISO9000国家标准或服务质量国际标准,建立服务质量体系,并有效运行,使服务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基本实现服务质量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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