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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付文华同志分工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付文华同志分工的通知
(印府发〔2008〕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因工作需要,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继承同志外出学习期间,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付文华同志负责招商引资软环境建设、民政、国土资源、通讯、城镇经济发展、地质灾害、建筑安全工作,分管政务服务中心、粮食局、商务局(商贸中心)、民政局、物价局、档案事业局、残联、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政局、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联系自治县老龄委、科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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