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县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巴政办〔2009〕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巴各单位:
为有效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共消防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自治县冬季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冬季火灾防控工作的责任感
冬季历来是火灾的高发期,也是火灾防控工作的重点时期。春节即将来临,各类会议、庆典活动增多,公共场所人员密集,人流、物流加剧,致灾因素明显增多,做好当前的消防安全工作尤为重要。各乡镇场区、各部门要自觉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理清思路,明确重点,在认真分析研判火灾形势的基础上,找准影响自治县火灾形势稳定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的工作举措,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
各乡镇场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冬季火灾防控工作重点,立即部署开展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一是突出对重点场所的检查。要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歌舞娱乐、演出放映等人员滞留时间较长的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开展检查,重点解决未办理消防合法手续、使用易燃材料装饰装修、自动消防设施故障、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等隐患问题,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决不姑息迁就。对宾馆、饭店因节庆活动、“年夜饭”等增设场地,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要现场责令清除;对餐厅后堂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等不安全因素,要责令立即改正;对擅自加装门斗,影响人员疏散的,要坚决予以拆除,确保人员“生命通道”的畅通。二是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检查。各乡镇场区要充分调动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力量,重点围绕“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集中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村镇开展检查,彻底摸清辖区“三合一”场所底数,逐一进行登记,层层落实整改责任,并及时报送县人民政府,采取“关、停、改、搬”的方式坚决消除隐患。公安部门要在春节前对辖区内小加工厂、小饭店、小旅社、小餐馆、小门面房、小娱乐场所等进行一次集中检查,结合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强化动态监控,实行错时工作制,对白天关门、夜间加工、逃避整治的小作坊加大打击力度,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台帐,跟踪督促整改。三是强化重点时段的检查。各乡镇场区、各部门要增加对社会单位的监督抽查频次,有效提高检查效率。春节期间,要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对夜间营业的歌舞厅、游艺厅、网吧、洗浴等场所开展错时检查,切实把警力集中到火灾高发的场所和时段。公安、安监、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对举办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群众性活动要严格落实消防审批、检查和监护工作,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工作举措,确保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一律不得燃放烟花和爆竹。
三、落实责任,加大重大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