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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对2010年度省级技术创新项目承担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的通知

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对2010年度省级技术创新项目承担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委、高新区科经局,各有关企业: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对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引导企业增加研发费用投入,提高我省企业核心竞争力起到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掌握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发现并解决在落实优惠政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省经信委通知要求,决定对2010年度省级技术创新项目承担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进行调查统计。

  请各县(市)区经信委、高新区科经局高度重视,注意发现并反映在落实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辖区内省级技术创新项目承担企业(见附件2)填报统计表(见附件1),并于7月25日前将所属企业调查统计表汇总后报市经信委科技处。请技术创新项目承担企业填写统计表后报所属县(市)区经信委、高新区科经局。对不参加调度的企业,将不再受理其技术创新项目申报工作。

  联系人:王兰华

  电话: 66605768

  邮 箱:kjc6071@163.com。

  附件:1.2010年度省级技术创新项目承担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统计表

  2.2010年度省级技术创新项目承担企业名单(略)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1:
  2010年度省级技术创新项目承担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统计表
  汇总单位:(市或省有关部门) 金额单位:元
序号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研究开发费用投入额同比%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同比%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实际减免所得税额同比%未按研究开发费用投入额减免所得税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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