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强化基层组织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功能。加快镇(乡)职能转变,研究制定符合服务管理型要求的“镇(乡)、村(社区)工作考核办法”。推进镇(乡)民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规范镇(乡)、村(社区)的管理服务资源,逐步实现基层组织职能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转变。理顺管理体制,健全制约机制,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从源头上防债拒腐。进一步完善党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一事一议”和“村财乡管”等制度,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自治作用。
26、加强基层组织基础设施建设。将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之中,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加大对规划建设的监督落实力度。凡新建的标准化住宅小区,规划、住建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必须保证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建设,达到面积适用、设施齐全的要求。整合各种资源,充分发挥基层阵地的办公、教育、服务和文化娱乐功能。不断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积极化解村级债务,切实减轻村级负担。
九、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管理体系
2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各级行政组织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网络化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的全覆盖。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三同时”制度。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建立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制度,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的稳定好转。
28、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探索建立联合监管的长效机制。质量监督部门重点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管理;工商部门重点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点做好药品安全全程监管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宗教部门重点加强清真食品行业发证工作;商务部门重点加强畜禽屠宰环节监管;农业部门重点加强初级农产品的种养殖环节安全管理。集中整顿和专项整治结合,维护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实行食品药品事件及时通报、责任倒查、举报投诉、来源追溯、缺陷产品召回5项制度。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服务机构的自律带动作用。
29、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军地配合、社会参与的应急管理体系。完善细化市、县(区)、镇(乡)、村四级应急预案,规范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制度。优先考虑城市防灾用地,加强避险疏散基地建设。加快构建快速高效的应急处置体系,完善应急指挥和通信系统,加强专业抢险队伍建设,提高对安全生产事故、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和应急救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