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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卫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民风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实施法治教育工程

  1、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围绕“法治中卫”建设,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化法律“六进”活动,重点加强对农村群众、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职工、青少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实现企事业单位职工普法系统化、社区农村群众普法经常化、青少年普法多样化。按照“缺什么、普什么”的原则,针对不同群体编写法律知识手册,在乡村开设“法律橱窗”,在小区开设“法制长廊”,在农户中建立“法律农家院”,教育群众自觉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牵头部门:市司法局

  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法制办

  实施单位:中宁县、海原县、沙坡头区

  2、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广泛开展以“依法建制、以制治理、民主管理”为核心内容的基层依法治理活动,通过实施“千名干部进万家”工程,开展法律进基层主题实践活动,在村(社区)干部、党员、青少年和社会从业人员中广泛培育“法律明白人”。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实践,继续开展以“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法治示范村”、“法治示范社区”、“法治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提升依法治理质量,巩固依法治理成果,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

  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实施单位:中宁县、海原县、沙坡头区

  3、建立完善乡镇维稳中心。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以乡镇综治办为基础,整合公安派出所、法庭、司法所以及乡镇工青妇、市直行政执法延伸部门的职能和资源,建立乡镇综治维稳中心,完善维稳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维护稳定的强大合力。针对各类影响基层稳定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社会治安整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集中专项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整治一片,巩固一方,辐射全局。

  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综治办)

  配合部门:市中级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总工会、团委、妇联

  实施单位:中宁县、海原县、沙坡头区

  4、构筑以案说法媒体平台。强化媒体舆论引导,在新闻媒体开办法制讲坛、法律咨询、以案说法等法治栏目,创办以律师、法官、警官队伍为主体的重点、典型案例分析讨论广播电视节目,提升公民法律意识,引导法律诉求、解答法律疑惑、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开辟交通广播电台法律咨询热线电话、整合以律师为主体的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资源,建立网络法律互动平台,扩大公众参与面,提高法律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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