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卫市委员会、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卫市2011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
(卫党发〔2011〕31号)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2011年度的各项工作,确保市委二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二届四次人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推进中卫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各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及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统揽全局,建立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管理考核,形成以实绩论奖惩、凭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努力为建设和谐富裕新中卫而奋斗。
二、考核对象(60个)
(一)中宁县、海原县、沙坡头区(3个)
(二)市直部门(57个)
1、市直部门一组(19个)
纪检委(监察局)、市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编办、机关工委、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文联、科协、残联、党校、老干部局、中卫日报社
2、市直部门二组(19个)
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农牧局、旅游和商务局、审计局、安监局、统计局、林业局、规划局、扶贫办、招商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3、市直部门三组(19个)
人大办、政协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司法局、文广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宗教局、地震局、机场管理局、药监局、信访局、人防办
三、考核内容(共计100分)
(一)重点目标任务
两县一区60分、市直部门(单位)64分
由市考核办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农牧局、林业局、人社局、统计局、扶贫办、环保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局、招商局、安监局等部门配合,主要考核两县地区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人口自然增长率、农民人均纯收入、招商引资及工业项目建设、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劳务输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情况和市直各部门(单位)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