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力发展金融业。积极引进境外银行和全国性金融机构来赣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大力培育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加快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农村新型企融组织;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组建以县城为基础的农村商业银行;推进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改革,做大做强江信国际集团;进一步完善覆盖省、市、县(区)三级的融资性担保体系。加强我省跨境贸易和投资风险防控,争取年内获得国务院相关部门批准在全省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支持省内优质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融资,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增发、配股等方式实现再融资,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实行发债融资。支持南昌、新余、景德镇三市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纳入全国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范围,争取年内省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将政策性农业保险纳入全省民生工程,今年四季度推开全省农房保险试点工作,逐步构建起我省覆盖农业、农村、农民“三位一体”的“三农”风险分散新机制。积极推进健康保险、商业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业务发展,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省内企业“走出去”战略深入实施。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逐步建立全省金融生态考核评价机制。加强我省与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发达地区的金融合作与交流,大力推进我省金融服务体系的深化发展。(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江西证监局、江西保监局、省发改委、省政府金融办负责)
(五)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以市场为取向,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理顺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及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淘汰落后产能。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健全高效节能推广激励机制,促进资源配置向高效环保型产业倾斜。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加大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自然保护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探索跨区域生态补偿的方式和补偿标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负责)
(六)深化民生领域体制改革。
1.把改善民生作为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强化积极的就业政策,发挥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规划的带动作用,广开渠道,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力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再就业。采取灵活多样的帮扶措施,认真抓好劳动者技能培训,提高职业素质,以创业促进就业,尽快建成布局合理、运行规范、服务高效的城乡一体化人力资源市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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