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印江民族中学申创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整改工作的通知
(印府发〔2007〕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下,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印江民族中学申创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工作取得阶段性成绩,2006年12月顺利通过省专家组第一次评估,同时,省专家组也提出了整改意见和整改要求。为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进程,确保印江民族中学申创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工作取得成功。根据专家组反馈意见,特提出如下整改工作意见。
一、关于改善办学条件的整改工作。县财政要确保运动场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县“申创”工作领导小组要齐心协力,积极配合,强化措施,确保在2007年4月底前完成运动场建设任务。同时,印江民族中学要想尽一切办法,多方筹集资金,切实做好教学实验仪器添置,学生实验室、食堂和宿舍的改扩建工作。
二、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整改工作。县人事局、教育局要协助印江民族中学全面推行教育人事和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称聘任考核办法。拓宽师资来源渠道,面向社会和具有合格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招聘,及时补充教师。进一步强化教师业务培训,加强教师自主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
三、关于教学科研和教改实验的整改工作。印江民族中学要加强教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行教研月汇报制度,完善过程管理,深化教学反思,及时开展课题研究活动,促进教师教学观念和方法的转变,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四、关于学校管理的整改工作。印江民族中学要建立健全学校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抓好教学常规管理、德育工作、后勤管理、行政管理,在管理上要做到规范化、精细化、经常化、科学化。要切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环境建设,师生精神风貌建设,营造浓郁的办学特色。
五、关于评估资料的整改工作。评估资料是学校申创工作的忠实记录。要严格按照《评估方案》要求,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第一阶段资料的基础上,做好第二阶段整改资料收集、选择、归类、整理,做到有说服力,有针对性,一查就实,一核就清。由县教育局协助印江民族中学做好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