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遴选要求
专项行动重点科技项目的选择,将根据项目的可行性、实施单位的工作基础、环境等方面综合评价,申报内容必须符合全县经济和科技发展规划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一)与全县特色支柱产业和农民增收需求紧密结合,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着眼于延长产业链,带动一定范围的农民增收致富,壮大全县经济,缓解县乡财政困难。
(三)市场前景好,带动性强,能够调动和吸纳社会投入,并具有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项目运行机制。
(四)依托的技术先进成熟,并具有技术转移应用的人才保障和行之有效的成果推广和科技服务体系保障。
(五)承担单位应具备必需的工作基础和能力,对科技投入努力程度较高,对实施专项行动有资金保障,有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切实可行;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科学规范;能按要求完成任务。
六、组织管理
(一)县科技、财政部门在本县经济和科技发展规划指导下制定专项行动规划,组织重点科技项目的遴选、申报和实施,协调有关科研单位与项目承担单位对接,落实本县相关政策和科技资源集成,对科技项目实施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
(二)项目承担单位是专项行动具体实施的落脚点。项目负责人对专项行动的实施负直接责任;县科技局、财政局具体负责相关任务的落实,协调相关资源和有关部门及乡镇共同推进专项行动的实施。
县科技局、财政局从宏观层面做好专项行动的总体设计,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集成相关科技资源,支持专项行动的实施。对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及经费使用进行动态跟踪、监督、考核和验收。县财政部门要视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及投入情况,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明确分工,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加强过程管理和监督,保证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
(二)保障经费。集成相关资源,统筹安排,加大对专项行动的资金投入,有专门的经费保障专项行动的实施;县财政设立专项经费,采取奖补结合的方式,支持专项行动的实施。
(三)创新机制。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大力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引入农业科技专家、农村科技能手、农村专业协会等成功经验和模式,为实施专项行动计划提供可靠保障。同时,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特别是引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对我县开展多种方式的科技合作和对口帮扶,实现专项行动计划目标。
(四)营造环境。要根据各自的特点,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办法,促进专项行动的实施。对实施效果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科技富民强县工作的良好氛围,有效地推动我县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