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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当前全市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六、加强汛期重点区域的防御工作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水库、病险水库、尾矿库、江河两岸低洼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小水电、中小学校危房校舍、矿山、各类施工场所、易发生内涝的低洼地带、人员集中的旅游景点等11个重点区域的排查力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要强化这11个重点区域安全隐患的预警预报工作,使这些区域的群众及时受到预警,以便及时得到安全转移,防止事故的发生。水利部门要督促和检查指导各地落实好水库、堤防的巡坝查险工作,指导各地做好重点城镇防洪排涝等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在建病险水库、已出险水库和高水位运行水库的巡查,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随时电话抽查等方式,定人、定责、定点督查,切实强化水库防汛安全监督管理。国土部门要派出工作组到预报强降雨区域的地质灾害监控点做好监测巡查工作,及时向群众发出警报,指导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做好防范工作,指导居住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群众及时转移避险。教育部门要派出检查组检查中小学校应对强降雨工作落实情况,要加强学校校舍安全的检查,对建在危险区域的学校,要加强监测,必要时可采取停课等措施,一旦发现险情,要立即疏散师生,并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农业、林业部门要加强对开荒种地、植树造林、伐木等涉及雇请民工的管理和安全教育,对搭建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工棚等临时建筑物要指导拆除,在搭建选址时要注意避开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一旦接到强降雨预报,要迅速果断组织撤离。旅游部门要加强旅游景点、景区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根据降雨预报发布景区安全警告,一旦发生强降雨威胁游客安全,要适时关闭景区并及时安全转移游客。安监部门要加强对采石场、矿山、尾矿库等企业的排查预警,对预报强降雨区域的采石场和矿山企业要适时停止作业,并加强尾矿库检查,防止发生溃决事故。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要落实好治安、救灾、防疫等工作。住房与城乡建设、市政等部门要加强城市公共设施的防洪排涝,对城市供气、供水、下水道、路灯等公共设施再次排查,消除隐患。供电、交通运输、通讯部门要落实应急队伍,加强巡查,确保电力、交通、通讯的畅通。

  七、加强防汛基础设施薄弱环节的建设治理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城市防洪堤、水库、尾矿库、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防汛薄弱环节的建设治理力度。各级水利部门要争取获得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力争用几年时间实现全市11个县城现有的防洪堤达到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地级市城区防洪堤要形成闭合防洪。全市201座水库要严格按照“五有”即有防汛预案、有值班房、有值班电话、有值班人员、有值班经费的标准进行建设,同时逐步推进全市201座水库全球电子眼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工作。对于尾矿库、地质灾害隐患点,安监、国土部门可借鉴水库“五有”标准进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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