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池市贯彻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措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1〕1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10]76号)精神,加强对我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措施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河池市贯彻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措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 刚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方 芳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吴林娜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吴家权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陆定康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非公办主任
廖锦成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成 员:杨荣来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兰 强 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周 明 市绩效办副主任
林 明 市工商联副主席
陈群生 市发改委副主任
沈江平 市工信委副主任
韦联克 市教育局副局长
韦振铸 市科技局副局长
黄骋芳 市民政局纪检组长
杨进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罗凤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何业平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吴海悫 市环保局副局长
韦晓泉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 冬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吴祖德 市水利局副局长
韦汉鹏 市农业局副局长
刘海平 市林业局副局长
韦 平 市商务局副局长
韦 毅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 宾 市国资委副主任
吴培端 市国税局副局长
张远利 市地税局副局长
袁俊袖 市文广局副局长
范利群 市体育局副局长
覃孟珍 市统计局副局长
唐培才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 雄 市旅游局纪检组长
陆宏岱 市粮食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