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坚持最贫穷、最危险、最积极优先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优先考虑居住在最危险房屋中最贫穷的困难户,特别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因强降雨灾害造成倒房的农村贫困户,以及居住在农村的无住房成年孤儿和其他贫困户。建立合理的农村危房改造动态管理机制,对“等、靠、要”现象严重、组织工作不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积极性不高的地方,要适时适当调减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量。
四、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内容和要求
(一)危房改造村庄规划和设计。一是优先安排危房集中连片村庄的危房改造。处于地质灾害危险地带或危房户10户以上的村屯,原则上应编制村庄规划,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集中连片建设,统筹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规划应包含“五改”(即危改、水改、路改、厕改、灶改)内容。二是危房改造须按抗震设防标准做好农房设计或采用标准图集。三是按程序报审村庄改造规划和房屋设计图纸。
(二)危房改造形式。农村危房按其危险状况划分为一、二级。一级(D级),指整体危险,需要拆除重建的危房;二级(C级),指局部危险,通过对局部构件进行更换、维修,即可恢复正常使用功能的危房。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具体操作中,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别采取结构修复加固以达到安全要求,或拆除集中重建、分散重建等不同的改造形式,尽量就地维修或拆建,避免异地大规模迁建。
(三)危房改造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面积,家庭人口2人或1人的,原则上每户不超过40平方米;家庭人口3人以上(含3人)的,原则上每户不超过60平方米,重点解决居住安全问题,危房改造要体现我市地方建筑风格。
(四)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因强降雨灾害造成倒房的农村贫困户,以及居住在农村的无住房成年孤儿和其他贫困户。
(五)危房改造要求。一是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改造意愿最积极的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居住不安全问题。二是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三是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批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作为“一户一档”的重要内容。四是在抓好危房改造工作的同时,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屯应开展道路、饮水、通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五是要注意保护好历史文化名村和特色景观旅游村庄,做好传统民居的修缮和保护工作。在历史文化名村和特色景观旅游村庄或传统风貌特色保存较完整的村庄,新建或拆建的危房在总量上,原则不超过50%,主要以维修为主,以保持原有的传统民居特色,避免大拆大建。六是对木结构危房的改造,在可能条件下,要引导和帮助村民将木结构房屋的柱、梁、墙和楼板、屋顶等构件由可燃性材料改为不燃或难燃性材料,提高房屋的耐火等级,彻底消除火灾隐患。七是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危改房屋必须合理设置地梁、圈梁和构造柱等。八是各县(市、区)危改办在确定危改对象时,要体现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双女结扎家庭在同等条件的情况下优先优惠;要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辅助的要求,优先照顾居住在一级危房中的残疾人家庭以及1985年前搬迁的农村水库移民危房贫困家庭;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与城乡风貌改造相结合的要求,优先安排风貌改造的农村危房改造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