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使用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通知
(玉府办发〔2008〕16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推进全县电子政务建设步伐,推广使用铜仁地区电子政务应用系统,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打造各级政府部门新形象,根据《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通知》(铜署办发〔2008〕130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使用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广范围
在县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规划下实现县直机关、各乡(镇)、各直属企业单位之间网上传文、会议、通知等联网办公。
二、任务目标和运行业务范围
2008年10月30日前,完成本次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必须100%上线运行,系统正式启用后只运行非涉密性业务,全面实现《关于正式启用铜仁地区办公业务资源网的通知》(铜党办发〔2008〕68号)规定的三个方面的应用功能:
(1)公文报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工作部门向县政府及其办公室报送有关非涉密文件、工作情况等公文,必须通过铜仁地区办公业务资源网报送电子公文,政府办将不再受理纸质公文。具有密级的公文不能在此系统平台上运行,按传统流程进行处理。
(2)会议通知。县政府的会议通知一律通过铜仁地区办公业务资源网发布,不再采用电话与纸质通知方式。
(3)其它业务功能。除运行以上业务外,必须尽快在铜仁地区办公业务资源网上开展公文的查询、新华数据库应用、交办事务等功能的应用。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电子政务应用系统推广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了以县长刘云友为组长,副县长姚敦发、何强、张涛,分管政府办工作的副调研员姚建国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主任、各乡(镇)长、县直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子政务应用系统推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信息中心,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电子政务应用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