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玉屏侗族自治县委、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崔炜等十一名同志为抢险救灾先进个人的决定
(玉委〔2008〕12号 2008年2月22日)
2007年12月5日上午9时许,我县城区三角碑铁路家属区发生火灾。在灭火过程中,由于一名居民私藏的鱼雷突然发生爆炸,致使参与灭火的崔炜等11位同志光荣负伤。他们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个人安危置之度外,英勇无畏,谱写了一曲抢险救灾的时代赞歌,表现出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高尚品格。为此,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表彰崔炜、王振华、舒崇林、周前明、杨万里、杨国建、梁跃恒、文邦友、杨仁安、郑毅、刘进毅等11名同志为抢险救灾先进个人。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保持荣誉,戒骄戒躁,为维护社会秩序、促进我县社会稳定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