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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威府通〔2010〕38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我县天保工程实施以来新增造林且未享受天保工程管护经费的重点公益林经过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的批准,已纳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为了做好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祝德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赵 涛(县林业局局长)

  赵丽香(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汪 坤(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陶圣领(县审计局局长)

  王兴海(麻乍乡书记)

  陈仕良(草海镇镇长)

  余泽均(炉山镇镇长)

  耿成斌(二塘镇镇长)

  敖 祥(东风镇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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