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威宁县委、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威党发〔2010〕3号)
2010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拓展和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和“六个攻坚”的一年,是为“十二五”以及今后五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的重要发展时期。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工作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深化专项整治,强化措施落实,严防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努力使我县2010年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起数实现“双降”,为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理念,不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制度和执法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制度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及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实现安全与生产的和谐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以激励约束机制为重点,继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格局,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局面,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完善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建立定期书面述职制度(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每半年述职一次),对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进行定期考评。继续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鼓励各乡镇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工程,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完成好的单位给予重奖。
2、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按照《威宁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规定》(威府办发[2009]220号)文件规定,进一步理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坚持管行业要管安全、管业务要管安全,实行“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继续规范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