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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合同监管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1、根据省局年度工作部署,制订合同监管工作方案,组织落实合同监管工作职责。

  2、督促、指导各县(区)工商(分)局组织开展合同监管工作的宣传、培训,引导企业争创“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对重点企业、龙头企业进行跟踪服务。

  3、开展合同备案工作,检查监督各县(区)工商(分)局推行农牧业订单合同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当地工商系统监管农牧业订单合同的成功经验,研究和解决实施农牧业订单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

  4、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合同(格式合同)检查和备案工作,组织查处合同违法行为。

  5、指导基层工商局、工商所开展合同备案审查工作和合同违法案件的查办工作。

  (三)县(区)工商(分)局的职责任务

  1、组织开展《合同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宣传活动;指导工商所开展涉农合同帮扶工程和订单合同监管工作。

  2、加强对涉农企业、农牧户的合同管理知识培训工作,指导涉农涉牧企业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落实合同管理人员、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3、前移监管关口,借助行政指导方式,加强对重点商品销售合同、重点服务行业格式合同的审查,帮助经营者及时纠正不规范格式合同内容,并做好合同违法案件的查办工作。

  4、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开展合同纠纷行政调解。

  5、定期召开订单合同分析会,对农业订单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分析,向辖区工商部门反映本辖区内订单合同履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及建议。

  6、推广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工商所做好备案审查和案件查办工作。

  (四)工商所的职责任务

  1、宣传合同法律法规,做好订单合同示范文本的发放及条款解释工作,指导其正确签约。

  2、对辖区内签订的农业订单合同、格式合同进行备案。

  3、加强合同履约检查,及时督促合同当事人依法履行合同。

  4、开展合同纠纷行政调解;

  5、依法查处农业订单合同中的违法行为。

  (五)合同帮扶点的职责任务

  1、受理、调解合同纠纷。调解不成或虽达成调解协议但不能即时履行的,以及不属于工作站管辖范围的,应及时移送辖区工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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