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省局年度工作部署,制订合同监管工作方案,组织落实合同监管工作职责。
2、督促、指导各县(区)工商(分)局组织开展合同监管工作的宣传、培训,引导企业争创“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对重点企业、龙头企业进行跟踪服务。
3、开展合同备案工作,检查监督各县(区)工商(分)局推行农牧业订单合同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当地工商系统监管农牧业订单合同的成功经验,研究和解决实施农牧业订单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
4、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合同(格式合同)检查和备案工作,组织查处合同违法行为。
5、指导基层工商局、工商所开展合同备案审查工作和合同违法案件的查办工作。
(三)县(区)工商(分)局的职责任务
1、组织开展《
合同法》、《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宣传活动;指导工商所开展涉农合同帮扶工程和订单合同监管工作。
2、加强对涉农企业、农牧户的合同管理知识培训工作,指导涉农涉牧企业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落实合同管理人员、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3、前移监管关口,借助行政指导方式,加强对重点商品销售合同、重点服务行业格式合同的审查,帮助经营者及时纠正不规范格式合同内容,并做好合同违法案件的查办工作。
4、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开展合同纠纷行政调解。
5、定期召开订单合同分析会,对农业订单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分析,向辖区工商部门反映本辖区内订单合同履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及建议。
6、推广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工商所做好备案审查和案件查办工作。
(四)工商所的职责任务
1、宣传合同法律法规,做好订单合同示范文本的发放及条款解释工作,指导其正确签约。
2、对辖区内签订的农业订单合同、格式合同进行备案。
3、加强合同履约检查,及时督促合同当事人依法履行合同。
4、开展合同纠纷行政调解;
5、依法查处农业订单合同中的违法行为。
(五)合同帮扶点的职责任务
1、受理、调解合同纠纷。调解不成或虽达成调解协议但不能即时履行的,以及不属于工作站管辖范围的,应及时移送辖区工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