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全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阿府办函〔2010〕254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卧龙管理局:
按照《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全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要求,12月9日-13日,州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4个督查组对各县2010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情况
各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阿坝州委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阿委发〔2010〕4号)精神,按照全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成立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抽调专人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县相继召开医改启动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结合实际,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制定了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明确医改目标任务、责任措施。各县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确保了医改工作迅速启动、稳步推进。
二、措施落实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93690人,完成省下达182000人目标任务的106.4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63.9%。大力推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一卡通”,全州实行联网结算定点医院21家、定点零售药店65家,80%城镇职工医保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全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7.1%。马尔康、金川、若尔盖、汶川、茂县、九寨沟等县启动门诊统筹补偿,群众政策范围内补偿比均达60%,封顶线达3万元以上,当年基金使用额占筹资总额的75%。各县统筹区内100%实行及时结报。金川、汶川、茂县等县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门诊报销医疗机构。
(二)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全州13县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在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目录药品。茂县、理县、九寨沟、若尔盖四县作为第一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试点县,均按时完成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细则制定。茂县25所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并上调基本药物报销比例5%。理县确定县人民医院和13个乡镇卫生院、81个村卫生室为试点单位。以上两县中央、省、州、县财政补助资金已到位,将在年终核算后一次性补偿拨付。九寨沟、若尔盖两县医疗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县级财政按服务人口3元/人标准给予补偿。其余各县按照要求,全面推广使用基本药物。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后,患者药费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九寨沟县药品收费价格下降约4.46%,松潘县人民医院下降6.3%、乡镇卫生院下降3%,茂县下降4.5%,若尔盖县下降达3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