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专员办关于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开展2008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关于开展2008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财监[2008]22号)要求,我办拟派员于2008年6月16日开始对你公司开展2008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此次检查的时间为2008年6月至10月。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的范围是你公司2007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将延伸到以前年度。包括检查你公司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检查你公司是否遵循了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行为,切实掌握你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的真实情况;密切关注你公司执行国家重大财税政策的情况;按照《
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规定,关注你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相关情况。
三、检查处理原则
(一)此次检查的处理处罚决定由我办就地下发。
(二)对于检查发现的涉税问题,我办将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将处理决定抄送相关税务部门。
(三)对其他非财务会计方面的违规问题,我办将移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检查工作要求
(一)请你公司积极配合我办的检查,及时提供各种检查需要的资料,在检查期间,尽量不安排相关知情人员出远差,以便检查组能及时了解详细情况。
(二)请你公司尽可能为检查组提供一个相对独立的集中工作地点,并提供一些必备的办公设备(如复印机、打印机等)。
(三)请你公司协助我办做好廉政工作,监督检查组同志严格遵守廉政制度和工作纪律。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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