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北政发〔201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鉴于市政府部分领导工作变动,现将副市长有关工作分工进行调整。调整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的工作分工如下:
根据
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连友农市长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工作。
主管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监察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审计局。
孙大光副市长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机构编制、财政、审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规划、交通、港口物流、统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粮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转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局、海洋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交通战备办公室)、港务管理局、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征地拆迁管理办公室、铁路建设办公室、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分管或联系国税、地税、海事、铁路、航空以及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广西海洋研究所、市总工会等有关工作。
廖德全副市长
负责文化、教育、卫生、计生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文化局、教育局(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卫生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局、新闻出版局、档案局、地方志办公室。
分管或联系市红十字会、妇女儿童、共青团、社科联、科协、文联、北海日报社等有关工作。
李红杰副市长
负责旅游、外事侨务、联络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旅游局、外事侨务办公室、涠洲岛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北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府驻香港办事处、市政府驻越南办事处、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以及国内友好城市、国外友好城市等方面工作。
分管或联系中直、区直新闻单位驻市机构以及各地驻北海办事处等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