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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全县2008年度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工程计划的通知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全县2008年度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工程计划的通知
(南政办发〔2008〕10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县2008年度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工程,根据《关于下达2008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计划的通知》(大农办发〔2008〕11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项目实施原则

  全县2008年度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工程,结合9个扶贫整村推进村和1个小康示范村,突出在特别贫困、特别简陋、特别危险的农村民居中实施,并对农村优扶对象和残疾人住房给予优先安排和重点扶持。

  二、项目计划安排

  全县2008年度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工程,州下达我县在瓦折、旧马街、东升、猪街、永宁、神舟、官地、拥政、光乐、可保10个村委会实施。工程实施分拆除重建和改造加固两个类型,其中,拆除重建200户、改造加固1050户,合计1250户(各乡镇项目计划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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