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行业活动主体数量:企业法人数量、事业法人数量、事业兼企业法人数量、社会团体法人数量、非法人单位数量、个体经营户数量、企业集团数量、非集团多成员单位数量。
3.从业人员人数:全部从业人员人数、企业从业人员人数、事业单位从业人员人数、社会团体从业人员人数、其他单位从业人员人数、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人数、企业集团从业人员人数等。
调查的标准时点是2009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9年度。
(三)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
为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总署成立了新闻出版总署党组副书记、副署长蒋建国担任组长的新闻出版产业调查工作小组,指导协调本次调查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上海新闻出版产业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焦扬局长任组长,陈颂清副局长、阚宁辉副局长、李新立巡视员任副组长。新闻出版产业调查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出版产业发展处,负责本次新闻出版产业调查的协调工作。按照各自职能,我局各处室分工如下:
(1)出版产业发展处牵头,出版管理处配合,负责:图书出版、音像出版、电子出版物出版、内容的策划、制作与提供,出版集团。
(2)出版产业发展处牵头,新闻报刊管理处配合,负责:期刊出版、报纸出版、广告、报业集团内容的策划、制作与提供。
(3)出版产业发展处牵头,对外合作交流处配合,负责:出版物出口、出版物进口。
(4)数字与科技出版管理处牵头,出版产业发展处配合,负责: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电子书等阅读终端制造、电子书阅读终端销售,网络游戏、网络动漫、手机动漫,广告,产业基地(园区)内容的策划、制作与提供。
(5)印刷管理处牵头,负责:印刷、复制、排版打字复印,印刷物资供销、印刷集团。
(6)发行管理处牵头,负责:图书批发、报刊批发、音像电子出版物批发、图书零售、报刊零售、音像电子出版物零售,发行集团。
(7)版权产业促进处牵头,负责:版权贸易、版权代理。
(8)政策法规处牵头,负责:行业服务。
现将总署《新闻出版产业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下发你们,请各单位根据以下要求做好产业调查工作:
1.《新闻出版产业调查表》一式二份经单位领导和填表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0年3月25日前报送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新闻出版产业调查工作小组办公室(出版产业发展处),地址:绍兴路5号,邮政编码:200020,联系人:蔡维隆,电话:64661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