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芷政办函〔201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2011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2011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1年,我县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省、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纲领,以实施《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及其配套制度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我县“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全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如下: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行政机关效能
1、制定出台《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2、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深入开展。
3、严格按照《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
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规定,规范和减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期限,提高办事效率。
4、推进办事公开,完善《政府公报》和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方式,积极推行网上办公、“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
二、充分发挥法律参谋助手职能作用,积极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