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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0年境外投资年报统计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0年境外投资年报统计工作的通知
(浙商务经发〔2011〕177号)


各市商务局(外经贸局)、义乌市外经贸局、各有关省级公司:
  根据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的通知》(商合发〔2010〕52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0年境外投资年报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浙江省(宁波市除外)所有发生对外直接投资活动的境内机构(以下简称“境内投资者”)。
  二、填报时间
  2011年6月20日前
  三、填报方式
  境外投资主体须通过网上填报,有密钥的境内投资者可以登陆网址(http://fec.mofcom.gov.cn/service.shtml)填报;暂没有申请密钥的境内投资者填报境外企业基本信息采集表(原FDI101表)给所在地市外经贸局,由所在地市外经贸局负责网上录入,登陆网址(http://fec.mofcom.gov.cn/service.shtml)转报。
  四、填报内容
  2010年度境外投资情况。包括境内投资者基本情况(FDIN1表)、境外企业基本情况(FDIN2表)、境内投资者与境外企业间投资、收益分配情况(FDIN3表)、通过境外企业实现的货物进出口情况(FDIN4表)和境内投资者通过境外企业再投资情况(FDIN5表),其中FDIN1表、FDIN2表、FDIN3表、FDIN4表和FDIN5表均在网上直接报送。
  五、填报要求
  一是要及时上报2010年年报数据;二是指标填报要全面,特别要应注意反映境外企业对当地贡献指标;三是金额单位要准确;四是要对境外企业信息进行必要的补充和修改。
  各地市外经贸局、各相关省级企业贯彻落实好新版《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组织好本区域(企业)内的境内投资者做好2010年度的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统计工作。对有密钥的企业要求及时更新密钥,登陆网站填报;对暂没有密钥的企业要求尽快申请密钥,同时做好纸质报表的报送,各地市负责网上录入转报。
  特此通知。

  附件:1. FDIN1表、FDIN2表、FDIN3表、FDIN4表和FDIN5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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