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市发改、商务、粮食、物价等部门要组织好粮油、肉、蛋、菜、奶等市场供应,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科学平抑商品物价,满足市场需求。
(6)市卫生部门要组织做好医疗救助和应急准备工作,满足恶劣气象条件下群众就医需要。
(7)市民政部门要做好灾情收集和评估,及时调集抗灾救灾物资,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8)市农业、渔牧兽医部门要做好牲畜疫病防治和农作物防低温冻害等工作,把灾害损失降至最低。
4.3 新闻发布
市强降温天气抗灾救灾应急预案启动后,应当按照有关发布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强降温天气监测、预警等信息。
5.后期处置
5.1 后期处理
强降温天气缓和后,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好各种善后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强降温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
5.2 调查和总结
强降温天气抗灾救灾工作完成后,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汇总本辖区、部门范围内的工作情况及有关信息,及时报市强降温天气抗灾救灾领导小组。
6.应急保障
6.1 人员保障
市强降温天气抗灾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指定专人参加领导小组.应急处置预案启动后,由市强降温天气抗灾救灾领导小组实行统一指挥。
各成员单位要成立强降温天气抗灾救灾应急抢险队伍,应急预案启动后负责各职责范围工作。应急队伍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够在现场指挥领导下有序地执行所承担的职责。
6.2 物资保障
各级各部门应按照应急处置预案有关规定,准备必备的救灾物资,配备应急车辆、工具、材料和通讯设备,保持良好状态。车辆停放地点,材料堆放点、工具存放仓库要有明确位置,以保证按要求及时到位投入使用。各单位设备由各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维修和维护。
7.宣传、培训与演练
7.1 宣传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强降温天气安全知识宣传工作,使公众了解相关预防、应急常识,增强应对强降温天气突发事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