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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中国保监会新疆监管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务负责人:     纳税申报经办人:       纳税人电话:       受理税务机关:

  《代收代缴车船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保险机构申报解缴代收的车船税税款。
  二、表头项目的填写说明如下:
  1、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代收代缴车船税的保险机构的全称并加盖公章。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扣缴义务人确定的税务识别号。
  3、所属时期:填写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税款的所属时期。
  4、填表日期:是指扣缴义务人填制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表内项目的填写说明如下:
  1、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是指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为 三轮汽车或者三轮农用运输车的机动车;低速货车是指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为低速货车或者四轮农用运输车的机动车。
  2、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专项作业车是指装置有专用设备或者器具,用于专项作业的机动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是指具有装卸、挖掘、平整等设备的轮式自行机械。
  3、计税单位:载客汽车、摩托车的计税单位为每辆;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的计税单位为自重(整备质量)每吨。
  4、车辆自重尾数在O.5吨以下(含0.5吨)的,按照0.5吨计算;超过O.5吨的按照l吨计算。
  5、客货两用汽车按照载货汽车的计税单位和税额标准计算。
  6、第3栏:填列各类机动车的辆数。
  7、第4栏:填列载客汽车、摩托车的总辆数和其他各类机动车的自重的总吨位数。
  8、第6栏为“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单位×年单位税额
  9、第7栏“免征税额”:填写经认定的拖拉机、军队和武警专用车辆、警用车辆等条例规定的免税车辆的免税数额。
  计算公式:免征税额=∑计税单位×年单位税额
  10、第8栏“减征税额”:填写减税车辆的减税数额。
  计算公式:减征税额=减税前应纳税额×减税幅度
  =∑计税单位×年单位税额×减税幅度
  11、第9栏“已缴或扣除额”:已缴是指纳税人已直接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了车船税。凭《完税凭证号》中己缴纳的车船税金额填列;“扣除额”是指是因各种原因(如年度中新购置的车辆)导致应纳车船税的时间不足一年,按规定应当减征的月份税额。
  扣除额=应纳税额÷12×减征的月份数
  12、第11栏“往年补缴”:填写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纳税人以前年度欠缴车船税税款。
  13、第12栏“滞纳金”:填写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纳税人以前年度欠缴车船税税款应加收的滞纳金数额。

  附件三:         
  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明细表
  扣缴义务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所属时期: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税额单位:元

被保险人(车主)

组织机构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身份证件号码)

车辆牌照号码或车架号

机动车种类

核定载客、整备质量 

计税单位

年单位税额

应纳税额

免征税额

减征税额

已缴或扣除额

减免税证明号(完税凭证号)

当年实缴税额

往年补缴

滞纳金

1

2

3

4

5

6

7

8=6×7

9

10

11

12

13=8-9-10-11

14

15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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