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进商务领域“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负责全市商务系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法律、法规的研究、宣传和实施;负责全市重大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案的研究与协调;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局机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审批改革、规范权力运行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法律法规培训;指导商务行政执法工作。
(三)综合调研和宣传处
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商贸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国内外贸易流通和管理体制改革,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分析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形势,研究提出健全现代市场体系的综合政策建议;负责局大型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市商务系统信息统计分析、新闻发布和宣传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内外贸经济学会工作。
(四)外商投资促进处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外商投资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拟订全市外商投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导向要点和规划布局意见建议;负责制定全市对外招商活动规划;负责招商引资宣传资料的制作;组织参与国家、省级和承办市级招商活动;负责招商引资客户库建设;负责境内外招商活动的归口管理和协调;负责外来投资者的接待、洽谈和考察等组织工作;参与协调、指导全市高新技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牵头组织招商引资中介人的认定和奖励实施;负责管理以市政府名义聘请的商务顾问和全球招商代理。
(五)外商投资管理服务处
负责核准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增资、减资、转股、合并与分立等);负责审核上报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及法律、规章规定应由上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重大变更;负责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牵头组织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产品出口型和先进技术型企业的确认和考核;负责全市实际利用外资和合同利用外资年度计划的制定及考核;负责全市外商投资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咨询和跟踪服务;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权限,负责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侨企业)的审批(备案);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投诉、协调工作;负责市外商定点服务机构的管理及协调;指导长沙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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