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对外发布全市重点招商项目;跟踪、调度重点招商项目并督促落实;负责核准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合同、章程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变更事项;为外商及其投资企业提供政策法规、业务咨询服务;负责全市外商及其投资企业投诉及有关经营、发展环境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全市外商定点服务的协调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中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型企业的确认;负责全市外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参与协调、指导全市高新技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十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区域横向经济联合和经济协作的政策、规定、办法及专项规划;组织、协调全市区域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及资金、技术协作、信息交流;协同重大经济合作项目的考察、论证、洽谈、签定协议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国内友好城市和市外对口支援工作。
(十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服务贸易的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对外承包发展的规划、政策,负责全市服务对外承包产业发展工作,推动服务对外承包平台建设。
(十七)牵头负责全市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现代物流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及现代物流重点项目建设,培育现代物流企业。
(十八)负责全市商务系统统计分析及其信息发布,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市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建设;负责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推进网上招商、网上洽谈和网上交易;负责电子商务和物联网产业的统计和综合分析;管理商务信息平台;指导全市商务服务机构(单位)和相关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1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会议组织、机要档案、综治维稳、信访接待、电子政务、行政后勤等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协调局机关各处(室)工作;负责全局重大事项和决策的督办;负责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局机关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全市商贸发展资金、外经贸发展资金和招商引资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我市商务事业支持资金的综合管理;负责局直属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监管。
(二)政策法规处(市场秩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