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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划,监督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牵头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工作。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人员队伍建设规划。
  (九)承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市人口学会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口计生委设4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挂“监察室”牌子)
  综合协调委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大事项督查督办;负责会务、接待、文秘、信息、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和下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和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人员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督促落实廉政、勤政规章制度。
  (二)政策法规处
  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提出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并监督执行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相关政策;负责市本级特殊情况生育审批工作;负责全市有关计划生育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查处有关计划生育的违法违纪案件;承办来信来访工作。
  (三)宣传技术处
  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负责市计划生育宣传协作组日常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网络建设、对外宣传、新闻发布等工作;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理论研究工作。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总体规划;对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进行监督管理;推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的实施,组织开展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工作,开展青少年生殖健康与性教育工作,促进“优生、优育、优教”,负责全市病残儿童鉴定工作;负责科技协作组联络工作。
  (四)发展规划处(挂“流动人口管理处”牌子)
  组织开展对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提出人口发展战略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调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对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负责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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