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在行政区划调整和基层行政职能调整后加强基层卫生监督职能的新途径,启动基层卫生监督体系复建和发展规划。加强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和慢性病防治体系建设,继续扶持市精神病院综合大楼建设和市第四人民医院迁建。建立完善基层院前急救体系,同步建立体现公益性的运行机制。落实传染病防治等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
(五)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1、加大对公立医院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大政府对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在设备购置和基本建设方面的扶持。各区也要加大对区级医院在基本建设、人才培养、专科建设等方面的专项扶持,提升服务水平。为保障药品供应,减少药品流通环节,可探索在省集中招标的基础上,由我市按照完全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公立医院的药品进行统一集中采购。适时启动我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公立医院协调、统一、高效的管理体制。探索开展城市基层医疗资源整合新途径,逐步形成既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服务水平又为大医院业务发展提供更大空间的双赢局面。
2、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做好“十二五”区域卫生规划,积极鼓励和引领社会资本投向医疗卫生领域,扩大开放医疗服务市场,增加群众就医选择,逐步形成公立医疗机构与非公立医疗机构相互促进、良性竞争、多元发展的格局,满足群众不同层次需求。
3、加强医疗质量监管。组织做好新一轮的医院等级创建和评审工作。继续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继续贯彻执行省药品阳光采购,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和
政府采购法。加强对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收费监督管理工作。继续健全和完善免费婚检产检、惠民平价产房、惠民平价门诊等便民惠民措施,降低医药费用,减轻群众负担。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和考评工作,继续推行由社会中介机构评价医疗服务,健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推动医德医风持续好转,促进医患和谐。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强化考核
继续实行医改工作目标责任制,今年医改工作实施时间定在2011年2月到2012年2月。要发挥各牵头部门作用,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加强协调,共同努力。各地要制定工作计划,完善工作考核机制,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要求各区每月有工作情况报告,每季有工作进度考核,年终进行自查考评,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加大投入,强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