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清晰的引导机制。综合运用规划引导、政策引导、财政资金引导等方式,引导资金、资本流向传统产业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引导资金、资本流向带动性强、关联度高的重大项目。
3、创新地方金融工作机制。根据地方金融工作的实际和特点,以有为、引导、协调、服务为中心,在机构引进、企业上市、金融创新项目等方面开展工作。鼓励镇街重视金融工作,运用金融手段加快结构调整。
(二)推进金融组织创新,构建经济转型升级全面金融服务体系
1、建设全国一流、辐射亚太的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争取建立金融高新区省级管理机制,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大力发展高端金融后援产业,丰富金融业态,加快产业聚集,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打造华南地区投资基金区域中心,服务中小企业,通过培育和发展各类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搭建科技金融合作服务平台,初步建成金融、科技、产业融合示范区。同时,协调发展禅城区金融机构总部及季华路金融一条街,促进我市金融业各功能区优势互补、错位发展。
2、大力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借鉴招商引资成功经验,加大推介力度,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并有针对性地重点引进外资金融机构、基金、信托、金融租赁、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农业保险、汽车金融等各类机构,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体系,满足经济产业转型升级的多元化投融资需求。
3、鼓励新设新型金融机构。积极争取省的支持,设立更多创投基金、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实现村镇银行各区覆盖,力争小额贷款公司在特大镇街覆盖,担保公司达到60家以上。加快推进农信社改革,2012年内完成辖区农信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支持农商行跨区域发展。鼓励、引导民间资本积极参与机构设立、金融改革,加大金融领域的投资。
(三)推进金融业务创新,满足经济产业转型升级各种金融需求
1、全力推动资本市场发展。要加强宣传培训,加大扶持力度,不断更新奖励、优惠政策,完善“绿色通道证”制度,形成更加良好的上市氛围;要加大力度培育完备的上市梯队,对优势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中的重点企业实施跟踪制度,推动更多企业上市,鼓励上市公司再融资、重组并购,打造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证券市场“佛山板块”。做好“新三板”试点申报各项工作,争取佛山高新区列入试点地区,支持具备条件的佛山高新区非上市公司进入‘新三板’挂牌进行股份公开转让。大力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产业基金等各类基金,提高资本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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