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数字城管监督室
负责制定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技术标准、运行规范、规章制度;负责制定数字城管系统规划及升级、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受理市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转来、市民投诉以及信息采集员上报的城市管理事件和部件问题;对城市管理状况以及各区、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履行城市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评价;负责数字城管数据统计,调查、研究、分析全市城市管理的形势和工作动态;负责确定纳入数字城管系统管理的事件、部件类型以及归属责任单位;负责全市信息采集的统筹、协调、调度和管理;指导市、区、镇(街)、村(居)四级长效城管网络的建设和应用。负责受理“12319”城管服务热线业务。
(十七)数字城管指挥室
负责数字城管任务派遣、跟踪,并把执行情况向监督室反馈;对未能及时阅件和办理的责任单位进行督促;对责任单位不明确的案件进行临时指定;负责建立全市城市管理应急服务指挥系统,及时调度力量查处城市管理过程中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违法违章案件;负责组织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及职能调整方面有关课题的调查研究,对城市管理较为复杂的问题和责任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分析,为制定城市管理的相关政策和职能调整提出意见、建议;负责拟定城市综合管理系统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四、人员编制及职数
(一)人员编制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行政编制58名(含派驻纪检组监察室4名),执法专项编制45名。其中:正、副局长6名,总工程师1名,办公室8名,人事科4名,法制科4名,督查科4名,审批服务科4名,房地产市场监管科4名,住房保障科4名,房产管理科8名,村镇建设科4名,建筑市场监管科8名,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8名,设计科技科4名,市政环卫科4名,园林绿化科4名,行政执法科8名,数字城管监督室8名,数字城管指挥室4名;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4名。
后勤服务人员数10名。
专业技术雇用人员2名,辅助服务雇用人员15名。
(二)领导职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5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7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3名:办公室3名,人事科2名,法制科2名,督查科2名,审批服务科2名,房地产市场监管科2名,住房保障科2名,房产管理科3名,村镇建设科2名,建筑市场监管科3名,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3名,设计科技科2名,市政环卫科2名,园林绿化科2名,行政执法科3名,数字城管监督室3名,数字城管指挥室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