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卫生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试行办法》的通知

  最高罚款:低于法定罚款幅度的60%与法定最低罚款金额之和。
  (三)从重处罚
  最低罚款:法定罚款幅度的60%与法定最低罚款金额之和。
  最高罚款:法定最高罚款金额。
  按规定从轻处罚不适用罚款,一般处罚、从重处罚适用罚款的:
  (一)一般处罚
  最低罚款:法定最低罚款金额。
  最高罚款:低于法定罚款幅度的50%与法定最低罚款金额之和。
  (二)从重处罚
  最低罚款:法定罚款幅度的50%与法定最低罚款金额之和。
  最高罚款:法定最高罚款金额。
  本条中“法定罚款幅度”是法定最高罚款金额与法定最低罚款金额之间的差额。
  第十三条 违法行为人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结果的;
  (四)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违法行为人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轻处罚:
  (一)违法行为人满14周岁但不满18周岁的;
  (二)受他人胁迫、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
  (四)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轻处罚的。
  第十五条 违法行为人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处罚:
  (一)属初次违法,非主观故意,且违法行为并未造成较大危害后果的;
  (二)主动改正或者及时中止违法行为的;
  (三)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四)实施行政处罚将造成行政相对人基本生产、生活严重困难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从轻处罚的。
  第十六条 违法行为人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一)违法行为已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但还未构成犯罪的;
  (二)违法行为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严重危及群众人体健康安全的;
  (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