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完成《浙江省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2008年工作计划》中有关其他工作。
市旅游局
1、加强全市A级旅游景区的环境质量管理。组织有关旅游餐饮设施、住宿设施和旅游景区污染防治计划的实施。力争使全市94%的A级旅游景区达到国家有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2、加大旅游饭店“创绿”工作力度,新建省级“绿色饭店”2家。
3、进一步加强旅游生态化建设宣传,大力提高我市旅游企业及广大旅游者的绿色环保意识。
4、完成《浙江省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2008年工作计划》中有关其他工作。
市科技局
1、加快实施一批环保科技专项。继续抓好太湖治理各类科技项目的实施和成果推广。积极配合争取国家水专项项目,配合开展水污染防治等重大关键技术的攻关。
2、指导各县区和有关部门继续抓好生态市建设的科技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保项目的支持力度。
3、指导南浔区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安吉县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的力度,确保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按期验收。
4、完成《浙江省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2008年工作计划》中有关其他工作。
市统计局
1、继续完善能源统计制度方法,加强对重点耗能行业和耗能大户节能情况的跟踪反映,做好能源利用状况和节能降耗目标完成情况的预警分析。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形势分析和工作报告的数据统计工作。
3、不断完善我市环境综合统计制度,加强环境统计业务培训,开发环境综合统计数据,年鉴中增加环境统计资料,开展环境统计分析研究,逐步建立资源环境统计数据库。
4、参与全市污染源普查中有关资料的提供和衔接工作;参与普查相关数据的核定、普查结果的分析和资料开发工作。
5、组织开展公众对生态市建设满意度调查工作。
市教育局
1、 总结创建绿色学校工作经验、推广典型,新建省级绿色学校8所。
2、进一步提高各县区环保教育课程的开课率,继续开展学生环保主题活动,让学生努力学习环保知识,自觉践行环保行动。中小学环保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100%。
3、累计建成省级“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 ”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