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巩固“保护母亲河号”和“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创建成果,充分发挥他们在提高青少年生态环保意识方面的地位和作用;市级以上“保护母亲河号”和“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创建优秀率达到30%。
市妇联
1、开展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提高家庭和社区节能减排意识。
2、深入开展“绿色家庭”创建活动,完成10户省级“绿色家庭”的创建。
市发展改革委
1、负责将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将重大的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建设优先列入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会同市环保部门下达县区年度减排指标,组织指导能源行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湖州市“十一五”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总体规划》,加快实施循环经济工业3911、农业4612、服务业3551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循环经济县区建设。
2、继续开展主体功能区划的编制,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并努力将区划成果作为今后编制各类专项规划,研究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依据,应用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
3、严格把好相关项目的核准、备案关。严格执行项目审批建设的环保审核制度。配合做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完成工业园区生态化建设和改造年度任务,完成1个以上规划环评。
4、加强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和年度计划实施的组织协调,与国家《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衔接。督促县区、各部门抓好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和重大项目建设,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圆满完成。
5、参与污染源普查相关经济与社会发展数据的核定,参与审核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等普查重要指标的全市总量数据。完成“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职责范围内的年度工作任务。
6、完成《浙江省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2008年工作计划》中有关其他工作。
市经委
1、重点抓好工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单位GDP能耗下降4%以上。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国控、省控重点污染企业和重点耗能、耗水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的比例达到70%以上。完成11家市级以上“绿色企业”的创建。
2、根据我市打造先进制造业产业导向目录,加快推动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积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完成小火电机组和热电行业中压及以下机组年度关停任务,加快拆除已实施集中供热区域内的分散小锅炉。严格按照《湖州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和排污总量控制联审办法》的要求,把好工业项目的核准、备案关。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工业污染物减排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