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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2008年度生态建设工作任务书》的通知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2008年度生态建设工作任务书》的通知
(湖委办通[2008]30号)


市直属有关单位:

  《湖州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2008年度生态建设工作任务书》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9日

湖州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2008年度生态建设工作任务书

否决指标

  一、由于工作失职渎职,发生了与生态市建设有关的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或重大群体性(群访)事件,评为不合格。(合格否决指标)

  二、因对生态市建设相关工作监管不力,受到上级领导和部门的点名通报批评,评为不合格。(合格否决指标)

  三、因生态市建设相关工作不到位,被主要媒体曝光,不能评为优秀。(优秀否决指标)

  四、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工作无亮点,成效不明显,不能评为优秀。(优秀否决指标)

  五、无故不参加市生态办、联络员会议两次以上的,不能评为优秀。(优秀否决指标)

共性目标

  一、有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生态市建设相关工作。

  二、专门研究生态市建设的相关内容,重视做好与生态市建设相关的工作。

  三、做好检查和督促工作,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服务。

  四、为《湖州生态市建设工作简报》提供1-2篇专题文章,反映部门工作成效和工作亮点。

  五、按要求参加各类相关会议,按时完成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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